颱風的眼究竟有多大,這是一般人都感到興趣的一個問題。其實,所謂「眼」的意義,由於觀測依據的不同也略有出入:〈1〉肉眼所見雲量較少區;〈2〉雷達幕上所見的無雨區;〈3〉地面或700百帕面上所見最大風的內圈。
 在一個成熟颱風內,700百帕面正常飛行高度肉眼所見的眼和雷達幕上所見的眼,相差並不大,但最大風圈所得到的眼,則平均要大9-11公里。弱颱風內,雨帶所勾畫出的眼牆並不明顯,相差可達五十公里以上。雷達幕上如果有一個很清晰的眼它的真正直徑不超過15浬的,誤差當在一浬以內;直徑較大者誤差在5浬以內。
 颱風眼的大小相差很大,根據歷年來所觀測的記錄,以1965年的歐莉芙﹝Olive﹞、1966年的鶯瑪﹝Irma﹞以及1967年的解拉為最小,直徑只有2浬﹝3.7公里﹞;1961年的沙莉﹝Sally﹞則達150浬﹝278公里﹞。平均而論,以50公里附近出現最多。
 一般來說,中心氣壓愈抬高,颱風眼愈小。中心氣壓如果升高,眼也跟著縮小。在北緯20度附近,最能持久的眼,直徑在28公里左右;如果不到15公里,那麼這個颱風大概不能持久。

[ 回上一層 ]

 

 颱風中心,因受急速環流的影響,形成一風平浪靜的圓形區,隨颱風運行,氣象學名稱謂之「颱風眼」。
 颱風眼的範圍可自十幾公里到四、五十公里不等,在其中真是風平浪靜,能見天日或星斗。天空僅有稀疏薄雲,與險惡的暴風圈雖極鄰近,但是景象卻迥然不同,宛如進入令一個世界。此時,常被誤以為颱風已經過去,而疏於戒備,往往造成更大的不幸事件。所以必須注意,此時是在颱風眼內,二、三十分鐘後,狂風暴雨又將突然來臨;所不同的是經過颱風眼之前,與經過之後,其風向恰恰相反。
 怎樣才能知道颱風真的已過,而不是颱風眼在作弄人呢?簡單的區別原則如下:
 【一】在進入颱風範圍之初,吹得多是東北風,若東北風正狂時突然靜止,則是颱風眼的現象,若風速是慢慢小下來,則表示颱風已過。
 【二】風向由東北轉為西南,而且風速漸小,則是颱風已過,若風向尚未轉變,而強風突然靜止,則是進入了颱風眼。

[ 回上一層 ]

 

 每年七月至十一月,是所謂颱風雨期﹝typhoon rainfall﹞。颱風的降雨強度大,且降雨時間集中,暴雨量非常多,因此往往造成洪水氾濫成災,為禍不小。
 台灣北部的颱風雨日每年平均約為10天,因為颱風環流的範圍廣大,所以北部颱風雨日各地均相同,然而颱風雨量則大不相同。年平均颱風雨量有隨高度遞增的趨勢,如陽明山的鞍部﹝標高836公尺﹞為658公厘,竹子湖﹝標高600公尺﹞則為649公厘,台北為270公厘。陽明山的颱風雨量佔年雨量的12%,佔颱風雨期﹝7∼11月﹞的總雨量2380公厘的16%。陽明山的颱風雨年平均雖僅600公厘,但其變化很大,可以少到0,如民國53年的無颱風;也可以多到3000公厘,如民國58年的幾次大颱風,尤其是10月初的芙勞西颱風,連續8天之內的降雨量,鞍部測候所為2763公厘,竹子湖測候所為2354公厘,已經創下了當時本島的最高颱風雨量紀錄,所以對這個比例不大的颱風雨是值得特別注意的。
 10、11月,已是颱風末期,但自10月中旬以後東北季風漸強,如果颱風與東北季風形成強烈而持久的僵峙,便會產生更大的暴雨,芙勞西颱風之所以會帶來破紀錄的暴雨,原因便此,值得特別留心。
 颱風雨,實在是這場「雨劇」中的主角,雖其出場的時間很短,一年之中不過十天,或300個小時,但他叱吒風雲,行蹤飄忽,無法捉摸。

[ 回上一層 ]

 

 颱風每年給世界很多地方帶來無數生命財產之損失,因此如何駕馭颱風及改造颱風,就成為人類長久以來夢寐以求之事。由於颱風能量來自溫暖洋面之水汽,所以最初改造颱風的構想,認為只要切斷能源,颱風當然會減弱或甚至消滅。想到利用揮發性很弱的化學藥品灑在水面上,阻止水汽蒸發,斷絕其能源供應。由於颱風範圍太大,需要很多之化學藥品,例如一個中度範圍之颱風,需要動用五十架以上的運輸機及價值五十萬美元以上的化學藥品,花費太大,並可能造成空氣及海水汙染等問題,灑下去之後是否真能達到目的又無法確定,再加上實施時技術上的困難,所以一直沒有實地去實驗。
 近二十年來,雲物理學迅速發達,對颱風內雲的組織結構了解較多,改造颱風的構想轉變為去改造颱風之雲,利用種雲技術,用飛機將碘化銀噴灑在雲內,也就是人造雨的方法。使雲內之水份在颱風未發展之前就下掉,如此積雨雲就不會發展,也就不會形成強烈之颱風。
 美國先後進行了三次較有計畫的實驗,在實施播種後四到六小時,颱風之強度確有明顯之減少,但不久強度又再度增強,雖然這三次實驗並得到明確的結論,但大部分科學家對改造颱風的前途仍表樂觀。

[ 回上一層 ]

 

 颱風是一種威力很大的天然風暴。據估計,平均一個強烈颱風的動能相當於一個氫彈爆炸所產生的能量,換句話說,相當於一千個投在日本長崎的原子彈,爆炸所產生的能量。颱風造成的災害之大是可以想見的。
 根據統計,台灣自1897年至1964年每年因颱風災害而死亡的人數高達94人,傷者186人,失蹤11人。農業方面﹝包括稻米、甘藷、甘蔗及橘子等青果﹞的損失,自1957至1962年每年平均達三億四千萬元之鉅。其他如居民的財產、交通、電信、漁業等方面的損失,因為沒有適當的資料,尚未列入。但是如果大家還記得歷年來波密拉、歐珀、葛樂禮、雪莉﹝八一水災﹞等颱風肆虐所造成的慘境的話,當可以想見其他損害之一般了。
 颱風無疑是台灣最嚴重的天然災害,每年都造成無可估計的損失。但反過來說,台灣夏季雨量主要靠颱風,如果該年颱風少,就可能發生乾旱現象,尤其是中、南部地區,使農作物損失很大。譬如民國69年五、六月間梅雨季節不明顯,雨量稀少,造成全省的旱災,甚而影響自來水之供應,使民眾生活極大不便,幸靠八月的諾瑞斯颱風帶來豐沛降雨,解除了北部及中部之乾旱,所以我們也不能沒有颱風。
 現在社會結構與過去有很大的改變,各種建築物均十分堅固,對颱風風力引起之災害,愈來愈少。由於人口的增加,都市之擴大,溝渠之阻塞和破壞,水土保持之不良,過去天然排水區改變為住宅區或工業區等的因素,現在可能會造成損害。所以我們要針對目前狀況,安排各種防範措施,並且在任何重大工程計畫,必須先考慮氣象因素,才能減少颱風之災害。
 另外在氣象上,則要加強研究,充實設備,以增進對颱風的瞭解,提高預報之能力,共同努力以使颱風之災害減至最少。

[ 回上一層 ]